2023年7月6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召开,太原市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行动——“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
太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答记者问;
太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营商环境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
(一)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次清理范围包括40件政府规章和29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分类推进。政府规章方面,发挥部门自查、专业力量审查、司法局审核的“三重”把关作用,在审核基础上,组织政府12个部门对涉及的22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协调,就争议焦点达成统一清理意见,确定清理内容。经过清理,将不涉及营商环境且不存在其他合法性问题的30部政府规章予以保留;将经过评估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太原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确定为废止项目;将《太原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列入立法后评估项目;其他有碍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有冲突的7部规章将按照立法程序分情况、分批次推动“立改废”。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按照所属层级分别开展清理工作,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55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通过“制度比对”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太原市创优制度建设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的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评估和清理等工作流程,并对公众参与特别是制度比对作出具体规定。这一举措畅通了制度设计、执行和反馈沟通渠道,提高了制度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同时要求制定单位必须参考先进省市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标对表,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优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经韦韬书记批示同意,以中共太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优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报送优秀实践案例,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集中评估评比,表彰优秀实践案例,通报制度建设不作为单位,着力营造市场主体和群众依靠制度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目前,已征集到24个单位报送的45个制度机制案例,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评比,将评选出的优秀实践案例进行汇编,形成《太原市“法治政府建设创优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手册》,对优秀制度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二、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探索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成立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部门间法治服务合力。强化与市行政审批局协作,建立并挖掘利用我市75万余户市场主体基本数据,进一步提高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精准性。联合太原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太原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机制保障试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坚持以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为导向,创新建立“咨询+调解+监督”全链服务模式,以免费法律咨询为覆盖、以公益商事调解为先导、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提质,着力构建“1+N”多元网格化工作机制,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全力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一是推出商事调解“两个一百”全覆盖工作举措。2022年,市级注册的商会全部建立调解组织或派驻商事调解员,重点服务商会及其会员企业,协助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向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派驻商事调解员,设立商事调解咨询窗口,重点服务周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化商事调解员服务基层的作用。2023年,为服务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工商联、太原仲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仲裁商事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出以公益性商事调解服务为主的4项免费服务举措,与全市10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6个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签订《公益性商事调解服务协议书》,靠前化解商事领域矛盾纠纷,并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等服务。二是建立“调解+保险”商事纠纷化解创新机制。既推动更多调解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积极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又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生动局面。同时“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多方协同、共同参与,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风险化解的支持力度。目前,在金融、商会等社会力量的支持下,该险种首批13600家企业已经办理投保相关手续,企业在接受10—30元赞助保险金的同时,可以获得2000—4000元的调解费用保障。此保险填补了全国定向法律调解服务类保险的空白。三是加强商事调解组织保障。组织仲裁、律师、商(协)会快速发展商事调解队伍,提升商事调解能力。目前,全市共有商事调解机构13个,在册商事调解员874名。其中,2021年8月成立的太原仲裁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是我省第一家仲裁调解机构,拥有调解员253人,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669件,涉案标的额近18.66亿元,减少企业纠纷解决成本共计521.39万元,且平均结案天数不到40天。
(三)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立涉侨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山西省涉侨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仲裁调解对接共建协议》。持续开展涉外公证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推进我市公证机构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在司法部向社会公开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295家公证机构中,我市共有3家公证机构入选。
三、深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联动市、县、乡街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式调研起底工作。一是紧盯乡街“关键少数”,以督带训明责任。市司法局局长带队以问题监督的形式挨门逐户进行针对性、面对面的培训,目前已对150余名乡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辅导,“关键少数”依法履职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紧盯乡街行政执法体制核心,以案卷数据清底数。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核心机构是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是履行基层治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市司法局组织业务科长和专业律师共同查案卷、核数据、明底数,有力推动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紧盯乡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测评强本领。组织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能力测试,同步开展“分类施策,精准培训”。印制《太原市乡街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帮助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明确行政执法基本概念和种类、执法工作运行模式、执法流程、执法标准等。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深入全市乡街行政执法队(办公室)开展培训,为执法队员提供与专业律师团队沟通对接的平台和针对性、小班制的辅导。截至目前,已组织培训20余场,受训人员共计3098人次。
(二)通过监督评查和整改落实,推动乡街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对文书制作不合规、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合法、公章使用不规范、行政检查未制定年度计划等五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监督整改到位。同步开展市县两级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市、区)司法局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处罚案卷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
在辅导、培训、监督、评查、整改“五位一体”联动工作下,乡街执法队已从日常巡查迈入实质性执法工作,有力夯实了基层依法治理根基。
四、推动执法协调联动,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推动出台《太原市关于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跨领域跨部门“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检查试点工作方案。依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我市共20余家单位制定了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内容涵盖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督促各执法单位将本单位实施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每年进行统一报送。2022年,全市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案件共计34700余件,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89700余件。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太原市司法局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以赴、奋勇争先,为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