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商超等相关经营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临近,秋高气爽的好时节即将迎来八方游客,小店区旅游消费市场也将进入旺季。为让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享受到公平、透明、放心的消费服务,共同守护小店区良好的市场口碑与旅游形象,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发出如下提醒:
一、坚守诚信初心,筑牢合规经营根基
诚信是经营之本,合规是发展之基。请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始终以“公平、合法、诚实信用”为原则制定商品售价与服务收费标准。建议相关经营单位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完善服务流程,主动排查价格标注、收费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用诚信经营为节日市场注入“安心感”。
二、规范标价行为,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明码标价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前提,也是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确保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商品需标明名称、规格、计价单位、单价,服务需标明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不得出现模糊标价、误导性标价等情况。若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调整,务必第一时间更新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额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提前明确告知的费用。
规范住宿服务价格。各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当从维护企业形象,有利于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出发,规范客房价格定价行为,保持客房价格基本稳定,自觉抵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退房时间、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应当自觉履行公示的价格信息,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或单方面毁约。
规范餐饮服务价格。各餐饮经营者要高度重视近年来产生纠纷较多的几个问题,有偿提供的主食、餐具、纸巾、小料、餐盒、包间服务等项目要明确公示收费标准,免费提供要作出说明。店内菜单、价目表和其他点菜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经营地方特色菜品的应与其他相关菜品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菜单中标示的菜品价格不得刻意缩小计价单位字体或隐藏计价单位,不得以“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标示价格误导消费者,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采取低标高结手段欺诈消费者。
三、强化自律意识,明确违法法律后果
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需要每一位经营者共同维护,自觉抵制不合理价格行为是应尽之责。请各经营单位严守法律红线,坚决杜绝以下行为:一是利用虚假标价、夸大宣传等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二是与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
在此特别提醒,各经营单位要自觉抵制“天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发生,恪守法律底线。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实施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实施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
四、主动自查整改,扛起社会责任担当
良好的市场环境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沃土,规范经营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品牌形象的保护。请各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核查标价是否规范、价格承诺是否落实、收费项目是否透明、优惠活动规则是否清晰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希望各经营单位能从维护企业长远利益、助力小店区旅游及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主动承担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在经营过程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共同营造价格合理、秩序井然的节日消费环境。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消费市场的繁荣离不开每一位经营者的努力。感谢各经营单位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期待各经营单位用优质的商品、规范的价格、贴心的服务,让每一位来到小店区的消费者都能感受到节日的温暖与消费的安心。
若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妥善留存消费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订单截图等),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