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资讯 > 国内
投稿

【食安小店】区市监局建立外卖供餐单位红黑榜工作机制

2025-08-06 09:54:1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各外卖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进一步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外卖供餐单位红黑榜工作机制。相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外卖供餐单位红黑榜工作机制,对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列入红榜进行表扬和激励;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列入黑榜进行曝光和惩戒,引导外卖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上榜标准

(一)红榜标准

1.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管理落实到位,近一年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投诉举报或行政处罚记录,出餐时主动使用“食安封签”。

3.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贮存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4.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定,“三防”设施齐全有效规范。

5.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积极响应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打包服务等措施落实到位。

7.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主动报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黑榜标准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3.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或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4.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重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存在交叉污染风险,如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混用等;餐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三防”设施缺失或损坏未及时修复的,环境卫生不及时清洁的。

5.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或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多次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未有效整改的。

6.未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要求,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经提醒后拒不改正的。

7.拒绝、阻挠、干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的。

三、评定程序

(一)信息收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抽样检验、投诉举报处理、舆情监测等途径收集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加强与外卖平台的信息共享,获取平台掌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订单量、差评率、投诉率等数据。

(二)初步评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收集的信息,对照红黑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初步评定,提出拟上榜名单。

(三)审核确认:成立由各市场监管所、中队长、执法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对拟上榜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小组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上榜名单客观、公正、准确。

(四)公示公告:审核通过后的上榜名单,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异议申诉。

四、动态管理

(一)红榜动态管理:被列入红榜的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持续保持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经营状态。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对红榜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其不再符合红榜标准,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其从红榜中移除,并向社会公布。

(二)黑榜动态管理:被列入黑榜的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整改合格的,在原发布渠道公布其已完成整改并移出黑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奖惩措施

(一)红榜奖励措施

1.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红榜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消费。

2.在本年度内,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外,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鼓励外卖平台对红榜商户给予流量扶持、降低佣金比例等优惠政策,支持其做大做强。

(二)黑榜惩戒措施

1.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黑榜单位进行曝光,公开其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其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3.外卖平台对黑榜商户采取限制流量、暂停营业直至下线等措施;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小店发布)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