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法治
投稿

旅客高铁厕所吸烟触发报警 乘警依法移交处置

2025-03-21 10:51:5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2025320日,G2764次列车在深圳北站停靠期间,一名男性旅客在3号车厢厕所内违规吸烟触发烟雾报警系统,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迅速处置并将涉事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当日844分许,列车停靠深圳北站时,乘警汪小田在站台上立岗时接到列车长的通报称,3号车厢厕所响起了烟雾报警。经查,3号车厢厕所内烟雾传感器监测到烟雾浓度异常,触发实时报警装置。乘警立即赶赴现场,在厕所内闻到明显烟味,并从厕所的洗手台上找到未丢掉的烟头。

经现场调查,涉事旅客钟某承认其因存在侥幸心理,在明知动车组全列禁烟规定的情况下,仍躲进厕所吸烟的违法行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规定,钟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铁路安全,乘警依法将其移交车站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铁路警方特别提醒:动车组列车全列安装烟雾报警装置,即使在列车停站期间,卫生间等密闭空间吸烟同样会触发警报系统。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将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熊瑶瑶)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