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开行数量的增加,高铁的快捷和便利使其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首选。作为出行安全的保障,乘坐高铁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十月份以来,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针对高铁吸烟问题进行持续打击查处,对多名违法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置。
10月4日深圳北开往景德镇北的G2764次列车上,4车旅客万某在洗手台处吸烟。所幸乘警及时发现,未触发烟雾报警装置,未造成列车减速。列车道达景德镇北站后,乘警依法将万某移交给景德镇北车站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10月10日在深圳北开往南昌西的G2726次列车上,8车的旅客宋某因为前站停车时错过了时间,此刻烟瘾难耐就选择躲到卫生间内“一吐为快”。宋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他刚刚走出卫生间不久就被乘警查获。面对证据,宋某只得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认了错误。随后宋某被移交至吉安西站派出所接受依法处理。
在查处的吸烟案件中,很多违法人员都明知相关的禁烟安全规定。但是由于心怀侥幸,选择漠视行车安全,自顾解瘾为快,不顾他人安全利益。甚至有人被查处后叫嚣:“你们不吸烟不懂我们吸烟人的苦”、“高铁上不让吸烟就不对”。
实际上高铁上禁烟是出于旅客安全考虑而规定的。因为高铁运行速度快,列车密闭性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而且由于高铁开行量增加,一趟车次因此类原因降速停车都可能造成后续多趟列车晚点,由此耽误大量旅客的行程。在高铁上遵守法律法规既是每个道德公民的应尽义务,也是共同创造良好出行环境的最佳方式。文明出行不仅仅是尊重他人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
惠州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请您乘坐高铁动车出行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莫心怀侥幸,损害他人安全利益!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会被列入铁路征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惠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 孙炜 熊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