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李汉武
在人们心目中,执行法官到处查找的都是被执行人,而这次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千里寻找的却不是被执行人,而是申请人。
原来,楚某、刘某等四人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赔偿金共计10万余元,四被告的赔偿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四被告互负连带责任。因当时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剩余3万余元一直没有履行。执行法官曹学军接收此案后,由于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楚某、刘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多次查找无果,该案暂时搁浅。但曹学军并没有就此放松,密切关注被执行人楚某、刘某的动向。
近日,当他来到楚某居住的村子执行案件时,终于发现楚某回来在家,便耐心做其工作,楚某终于还清了所剩欠款,该案总算执行到位了。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曹学军却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因为此时申请人联系方式变更了,电话停机,失去联系,再加上又是外市人,一时下落不明。
如何尽快将这笔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上,曹学军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他细心查看卷宗,多次打通电话联系委托代理人,对方接通电话说不知道,还没解释几句,对方即挂断电话,通过手机短信联系告知事情来龙去脉,对方回信息说真的不认识申请人;按照执行案卷上申请人登记的具体地址寄去特快信件,却因查无此人被退回。但他并没有丧失信心,决定驱车前往外地申请人的居住地查找。来到申请人老家,和当地村干部联系,向村民了解情况,村民称申请人举家外出经商,没有回来过,无法联系。后来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热心帮助下,找到申请人的一个朋友,转了两个弯,才找到申请人的电话。
曹学军立即和申请人联系后,一行人又马不停蹄赶往申请人的女儿家中,终于在一家综合商店总算找到了申请人。待曹学军将事情解释清楚后,申请人掩饰不住感激之情,哽咽着对曹学军说:“真的太感谢宜阳法院、感谢您,3万余元我本想着讨不回来了,可万万没想到你还放在心上,帮我追了回来。”曹学军详细告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所需的材料,并留下联系电话,让其有不明白的地方随时联系。
之后,申请人终于来到宜阳法院领回赔偿款3万余元,再一次为执行法官勤恳敬业的工作态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