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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周至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西安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8-11-22 17:45:58 来源:周至法院 作者: 点击量:356 责任编辑:admin

11月21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朝阳等5名被告人放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此案是西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涉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全市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朝阳为发泄私愤,指使被告人王攀纠集其他集团成员手持砍刀、洋镐钯等多次对被害人巨某甲和魏某进行殴打,还翻入巨某乙家中用汽油将其停放在院子的一辆面包车引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对王朝阳、王攀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应当以放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本案中另有三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周至法院将对其另案审理。

因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周至法院高度重视,成立院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安排部署,指定由三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并由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为保证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周至法院庭前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对安检、押解、看管、值庭、旁听、外围警戒等各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确保了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日,庭审从上午9:30开始,下午6:30结束,历时9个小时。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市县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部分镇村干部、被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家属和媒体记者等130余人旁听了庭审。随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周至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将中央、省、市、县委的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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