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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临渭法院:召开城区各街道、社区执行联络工作推进会

2018-11-22 17:28:51 来源:临渭法院 作者: 点击量:325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切实将“临渭执行”新模式延伸到各街道社区,把已建立的执行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11月20日下午,在临渭法院召开临渭城区执行联络工作推进会,就今后各街道、社区的执行协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渭南市临渭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红伟,渭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建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婉玲,区纪委监委常委姜娟利以及6个街道 、60多个社区(村)的70余名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临渭法院专委苏继军主持。

会上,首先赵婉玲副书记宣读了以区两办名义下发下的《关于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随后,童建军院长就街道、社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简要介绍了执行难历史背景和我院近期执行工作,重点对法院近年来为解决执行难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列出了各街道、社区(村)协助法院工作的清单,并欢迎大家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杜桥办司法所长荆红军及三贤路社区主任徐莉就如何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市中院周稷副院长对临渭区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以及把执行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的创新性做法表示肯定,同时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执行联络员要出于公心,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不能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二是法院要尊重执行联络员工作,及时了解存在问题。三是要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执行联络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还表示市中院将进一步跟进调研临渭法院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及基层执行联络工作体系,努力让“临渭执行”更具有特色,实效突出,并向全市推广。

会上,姜娟利常委指出,各街道、社区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重视协助工作,全区上下形成执行合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法院视其情节予以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协同。

最后,李红伟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街道社区要切实重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意义,这从根本上有利于各街道、社区化解信访案件,倒逼公民道德、诚信体系的建立。二是各街道、社区要密切配合,在街道一级形成机制,切实协助解决执行难。三是要各街道、社区把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范围,并进行季度讲评通报,工作优秀的进行奖励,有失误的进行问责,故意泄露执行信息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刘娟洁、马妍

文章来源:临渭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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