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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造谣、传谣者难逃法网

2018-08-29 12:42:56 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作者: 点击量:317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治周刊陕西讯 (王肖磊)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每个人都是自媒体,而人们在快速获得信息的同时,也让一些谣言得以快速传播,很多时候人们无法分辨网上信息的真伪,便选择默认,甚至成为谣言的的传播者,致使谣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表现出更快的传播速度和更大的破坏力。而谣言信息的大肆传播,既加重了群众的恐慌情绪,又破坏着社会的正常秩序。针对谣言信息,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掌握确切详实事件信息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公开解析、说明真相,还原客观真实的信息,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对那些无意制造和传播者以说服教育、正面引导为主,通过“西安网警巡查执法”账号警示传播谣言的网民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澄清谣言,依法严惩造谣者

案例一

8月24日,有网民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西安抓微整形抓了13个人,本来要罚100多万,某总一出马全部免费捞出来”,并配有相关图片。此信息已经发出,被多名微博网民转发,有网民评价:不思悔改不说还发朋友圈炫耀。我支队接此举报后,立即开展工作,经核查该整形医院处于装修中,并未开门。而22日,文中所提老总等7人系配合其他案件调查被带回协助调查。

现已查明,发布该信息网民陆某系西安某医疗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该陆对为了显示其所在的医疗整形医院社会关系强大,以达到扩大即将开业医院的影响力、促进广告宣传的目的,从而虚构事实,编造发布了相关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陆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二

8月11日,二三里APP网民“美丽安康欢迎你”发布《16点左右西安蓝田,抗洪抢险了!在西安附件居住的里友们,请注意!》文章称:美丽安康欢迎你于08月11日发布#现场16点左右西安蓝田,抗洪抢险了!在西安附近居住的里友们,请注意!并配有洪水图片。

当日经西安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西安网警巡查执法”与蓝田公安分局核实,此信息为不实信息,并开展调查工作。

25日,在安康市汉滨分局的配合下,该网民李某(男,安康汉滨区人)对其11日在“二三里”发布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安康市局汉滨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理。

案例三

8月21日,一张“灶台被街道办事处张贴封条”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图片中封条上的单位公章为“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落款时间为2018年8月7日。有网友发布微博并配文称:“临潼区西泉街道办环保工作做的很扎实,其实直接弄胶带把群众嘴封住一切就万事大吉。”

当日,西安网安支队的“西安网警巡查执法”微博账号即进行了辟谣,并组织临潼分局开展调查工作,经查:8月20日,网民于某某将临潼区西泉街道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时贴在机器上的封条,私自揭下来贴在自家灶台,并拍照传播。

据通报,网民于某、张某在看到图片未核实该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及微博平台公开发布,引发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民警面前,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公安临潼分局分别对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张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8月24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消息称,“纺织城花园业主欠工钱不给,把腿给锯掉了,扔楼下去了……”所附的图片显示,一名男子躺在一居民楼的平台上,身上有血迹,楼下有很多围观者。微博发布后,很快被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发现。民警通过网络搜索并联系辖区警方,证实西安并没有“纺织城花园”这个小区,然后又查询110报警平台得知24小时内全市并未接到类似报警。

民警发现消息中的图片右上角停放的警车车牌是陕D开头,推测此事很可能发生在咸阳。进一步调查得知,兴平警方曾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23日,咸阳纺织工业园一小区发生坠楼事件,园区工作人员张某从小区11号楼14层坠亡,经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勘察,已排除刑事案件”。民警随即与咸阳警方联系,确认“纺织城花园业主欠钱,腿被锯掉”这一消息中的图片就是源自这一坠楼事件。经调查,发布该信息的网民为奔某某,四川绵阳人,奔某某对其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灞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西安网警提醒: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传播网络谣言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文章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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