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法治宣传
投稿

兴和大队严把“四扇窗”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8-08-22 18:32:4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27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治周刊乌兰察布:蔺福平 徐崇广

为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兴和大队严把“四扇窗”,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严把“车管业务窗”,树良好交警形象。大队要求车管业务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车管业务规定,着装规范,态度平和,本着“为驾驶人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态度,做到微笑、温馨、和气、快速、便捷的服务,对于烦锁的服务事项,要耐心地把需要告知的内容解释清楚,绝不能让群众多跑第二趟,从而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二.是严把“事故处理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严格落实接处警工作要求,出警做到着装整齐规范、快速便捷现场处理,本着为民解难、为民分忧的服务理念,做到处理结果尽量让当事人满意。同时通过加强对事故处理民警的宗旨教育,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是严把“违法处理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队要求违法处理民警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用真情去感动民心,主动热情为民服务,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必须耐心解答,规范使用文明用语,遇有群众对工作一时不理解的,要耐心说服劝导,绝不能操之过急。

四.是严把“路面执勤窗”,提高群众安全感。大队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作为服务民生的具体行动,乐于奉献。对民警在路面查纠的违法行为既要做到严格纠正消除隐患,又要做到让违法者对执勤民警心服口服;既要做到执法过程严谨慎密,还要本着亲民、爱民、为民的原则,坚持对轻微违法只教育不处罚,真正做到既严格公正执法,又平和理性执法。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警大队(贾秀)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