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法治宣传
投稿

陕西周至县人民法院发出第一份民事诉讼调查令

2018-08-08 10:28:07 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作者: 点击量:362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治周刊陕西讯 (王肖磊 通讯员 何军林 罗成标)8月7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被告律师的申请,依法审查后发出首份民事诉讼调查令,从此开启了凭“调查令”调取证据的新时代。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涉案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调查令促进了调动律师取证的积极性,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周至法院将继续推行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增强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提高司法调查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文章来源:中国法治周刊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