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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88号) 太原市关于有序解除部分区域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2022-11-27 23:36:5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345 责任编辑:admin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88号)

太原市关于有序解除部分区域临时静默管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基本实现社会面清零的迎泽区、尖草坪区,1128起,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解除静默管区域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管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1、严格出入区域管理。对解除静默管控区域和未解除静默管控区域的边界加强管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跨区流动需持有效证明或通行证城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均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2、加强核酸检测和防疫检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一天一检”,广大居民“天一检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环境通风消毒等防疫要求。

3、加强基本生活保障。药店正常开放,继续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店、便利店等基本民生服务场所限流开放民生保障、物资保供从业人员保持“两点一线”管理措施。

4、有序恢复区域内生产生活秩序。饭店有序开放,暂不提供堂食;开放式景区景点限流开放;非必要场所暂不开放。企业严格执行复工报备程序,符合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闭环建设和生产经营社会车辆本区域内正常通行。

5、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共同创建无疫环境,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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