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永和县城电动、摩托车骑乘人全部头戴颜色艳丽的头盔,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原来永和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是“始作俑者”。
随着永和县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使数量逐渐增多,加之我县骑乘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近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大多因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戴头盔而酿成悲剧。电动车、摩托车形象地被称为“肉包铁”式交通工具,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戴头盔则是最简单又有效的保护措施。
为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减少县区内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7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制发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的《检察建议》,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2.加强日常巡查,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违法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罚。
3.建立预防机制,通过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共同教育等方式,联系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4.利用科技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录入系统,实现全天候执法。
5.对于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依法执行职务 的,建议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警示。
6.在学校和居民住宅区域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
7.加强宣传引导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途径加强对摩托、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上路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安全意识。
通过一季度的努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永和县取得历史性的突破。截止目前永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劝导教育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人员500余人次,处罚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60余人次。居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基本做到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永和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