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东讯:( 李洪桥 )
为深入落实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落实“12条意见”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近日,山东省东明县卫健局积极安排部署,多措并举,不断落实完善“12条意见”。
一是严格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策。该局研究出台了《东明县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确立了全县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原则和考核办法。全县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实施意见总体框架下,都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制度。
二是实行有编即补、空编补齐。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工作意见》,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有编即补、空编补齐政策,利用2年时间集中补齐290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2019年90名招聘计划已经制定并上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待合适时机进行公开招聘。
三是创新人才招聘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工作意见》,积极尝试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灵活管理机制,在人员招聘时适当扩大招聘范围、降低招聘门槛,切实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短缺问题。2019年拟招聘的90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适当扩大招聘范围、降低了招聘门槛;在“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方面,借助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2019年决定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选派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任“业务院长”,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