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安排,2月15日上午,西铭街道环保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建筑工地万科春和景明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对在建工地再次强调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经备案有检验合格标志,无合格标志的机械设备应杜绝入场。同时要求施工工地切实做好,一是制定本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负责人;三是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减轻施工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