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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法·典亮农村”乡村振兴服务团赴新余开展普法下乡活动

2021-07-12 11:07:4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2120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法,典亮农村”乡村振兴服务团于7月4日抵达新余市渝水区通洲办,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协调帮助下,普法下乡活动顺利开展。

览红色展馆,怀拳拳爱国之心。服务团通过走访罗坊会议纪念馆和赣西抗战博物馆,翻开浓厚的历史篇章,置身于革命年代,切身体会革命先辈之理想信念。馆中的雕塑、壁画,生动地描绘了共产党人是如何在生死关头凝心聚力,转危为安,又怎样确定“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给中国革命道路指明新的前进方向;腐朽的大刀,自制的手榴弹,与照片上日的军暴行形成对比,既让人义愤填膺,又让人深感敬佩,四万万中国同胞,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用数不尽的血泪换取了今天的富强安定。

致敬革命先辈,缅怀革命历史,牢记革命信仰,塑造革命精神,是当代青年需要做的也应当做的。仇恨不应被铭记,但历史一定不能被忘怀!普法律知识,授合法维权途径。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已由法制社会迈入法治社会,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普法工作的持续开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但囿于时代和地区的影响,仍然存在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这也是此次下乡服务团的主要目的。服务团通过援用案例,引案释法,向村民科普身边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别人欠我钱我能不能牵走他的老黄牛?抓住小偷我能不能直接揍?这些看似啼笑皆非的问题却真真切切的存在着。很多村民并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对于法的理解全凭内心的朴素价值观。在一些村民的眼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那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正义并非错误,当应有限度,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的正义才能称之为正义。只有做到加以引导,塑造村民法治思想,解决村民法律问题,教会村民运用法律武器,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基层法律建设。促校地合作,推双方发展共进。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作为培养人才的温床,通过暑期实践、知识交流、人才引进等方式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为地方带来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充足的人才储备,同时也通过地方实践经验进行反馈,进一步加强理论制度的完善和人才的培养。

服务团一行由老师领导,选举学院优秀学子,进行动员鼓励大会并强调在外形象问题,力争做到让学校放心,让地方安心,让村民开心。在与地方领导的交流过程中,立足当地实践,策划可行方案,摆摊设点,送法入户;在与村民的相处过程中,常聊家长里短,并鼓励小朋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力争成为祖国的栋梁。

合作共进,双方共赢,必将成为学校与地方之间交流的主旋律!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法,典亮农村”乡村振兴服务团将法律知识普及给了村民,普法之路任重道远,普法仍在路上,队员们日后更要坚定信心,与法同行!

供稿:丁云 陈雪萍 罗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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