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刊新媒体首页 > 聚焦 > 法治宣传
投稿

河南宜阳:朋友因借钱成“冤家” 法官倾力促和解

2018-08-21 09:28:38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52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以人为本、因案制宜,借力当事人的儿子,通过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断地协调沟通,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圆满告一段落。

年近六旬的李某与李某某系同村村民,平日两家关系甚好。2012年至2014年,李某某夫妇因经营木材加工资金短缺向李某多次借款共计12.5万元,因借款合同纠纷,李某多次向李某某讨要无果,遂诉至宜阳法院。20177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夫妇共同偿还原告李某12.5万元及利息。后被告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法院,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李政伟全面了解案情后,力促执行和解。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他耐心做双方工作,劝说双方既是同村,又是朋友,应以和为贵,并针对被执行人的意见,用法律法规详细进行解答,解除疑惑,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一段时间,李政伟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态度坚决,一直不同意和解。

816日,李政伟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将双方同时约至执行局调解室,在调解室内,双方当事人仍各执一词,甚至恶言恶语相互攻击,僵持不下,李政伟见李某某没有还款的意向,便告知其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见此情形,李某某的儿子交出5万元。对李政伟说:“李法官,千万别拘留,我们两家是世交好友,我和小李(申请人李某的儿子)也是好朋友,我们两个年轻人协商,各自再劝说一下自己父母,争取和解。”李政伟见机行事,把双方孩子作为重点突破对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在双方当事人儿子的协商下,被执行人又交付了1万元,剩余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宜阳法院: 李汉武)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67.6K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法治周刊”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法治周刊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高清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