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东讯:( 李洪桥 )
日前,山东省东明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手续从简、时间从快、特事特办的原则,仅用两天时间就为抗疫期间倒在一线的一名“逆行者”完成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也是东明县作出的抗击疫情首例工伤认定决定。
今年50岁的李皓,是东明县沙沃镇人民政府正科级主任科员。在“抗击疫情”工作期间,作为马军营行政村、唐庄行政村的包村干部,一直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2020年1月30日傍晚,因连续高强度的工作突感身体不适,于18时左右驱车返回家中。期间,李皓同志凭借顽强意志,坚持开展群众工作,拖着病躯与武汉返乡人员保持通话时长达7分多钟,18时40分通话后,李皓家属发现其已经晕倒、意识模糊,当即拨通120急救电话,经东明县人民医院极力抢救,于2020年1月31日凌晨,因脑出血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月1日接到东明县沙沃镇人民政府依法提出的李皓同志工伤认定申请后,东明县人社局立即启动工伤调查及认定程序,在认真核实情况并做好调查笔录的基础上,于2月2日上午按照认定程序完成工伤认定,并于当天下午,将78502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29968.5元丧葬费,向李皓同志家属一次性支付到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文件精神,东明县人社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辟了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撑起“保护伞”。
一是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工伤保险科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保障责任,确保工伤人员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专人专门负责疫情期间的工伤政策宣传和落实、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尤其是做好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专人专责、畅通信息,努力为人民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