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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大队圆满完成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2018-08-31 18:31:4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314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治周刊乌兰察布讯:徐崇广

为扎实推进全县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力推升全县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市交管支队专项工作部署,兴和大队积极安排,认真部署,从5月初至8月底,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连续作战的高压态势全面收官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3355人次,出动警车846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916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69起,无证驾驶72起,准驾不符8起,伪造机动车号牌1起,非法安装警报器1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4起,伪造机动车行驶证1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1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证机动车1起,违法停车5448起,变更车道932起,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1起,乱用灯1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3起,行政拘留81人。同时,拆除城区道路中间不必要的减速带6处,新建交通信号灯监控探头24个路口。

一、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大队紧密结合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实际,立足辖区城市道路交通特征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明确工作重点,推出措施步骤。与此同时,大队成立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召开部署会议,全面引导发动。

5月29日,大队召开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市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聚,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全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振精神,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支队党委的统一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投入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打好开局战、攻坚战、收官战。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大队立足实际,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完善机制,先后多次召开动员和再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警持续加压,连续作战,保持专项行动强劲势态。

 三、加强秩序整治,改善通行环境。

大队积极开展百日攻坚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群众反映突出、容易致堵致乱致祸的违法顽疾,扭住不放,严厉打击。一是狠抓重点车辆。加强研判分析,掌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二是加大巡逻力度。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早、中、晚均安排民警进行巡逻,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僵尸车”,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严查严纠,达到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群众出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严查酒驾。各中队根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组织民警、辅警针对酒后驾驶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进行摸排,科学安排勤务,以餐厅、酒吧、KTV、大排档、广场等场所及周边道路和凌晨时段为管控重点,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四、加强科技应用,完善信号设施。

针对校园、商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区、主要路口标志标线不清、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等问题,通过加大科技设施投入、完善标志标线、调整信号配时等措施,规范通行秩序。同时,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黄白斑马线、校区警示标志、禁停网状线、振荡线等“四配套”安全设施,有效预防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

 五、屯警路面管理,夯实管理责任。

大队突出城区路面岗点执勤和巡逻管理模式,做好疏堵保畅,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根据城区警区交通秩序实际情况,每辆巡逻车在巡区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控,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的同时,重点加强三类交通管理工作的处置,一是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及广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的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二是加强商业街区主要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查纠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三是及时对城区道路各类交通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疏导交通秩序,防止发生交通拥堵,实现了巡逻接处警专业化与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一体化,有警接警,无警巡逻,实现了接警快、反应快、处置快的目标,群众见警率、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加强组织宣传,创建文明交通。

大队一是组织驾校学员、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持续广泛宣传城区疏堵保畅工作的意义,及时发布道路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三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等横穿马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展开劝导和宣传,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在城区主干道、各个重要路口、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争取社会公众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警大队:(贾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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