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赵俞锋)
今年以来,清原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坚持“有黑打黑,没黑除恶,没恶治乱”的总要求,为建设“平安清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清原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党组会和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基础;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和督促督办机制,推动惩办涉黑涉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组织各庭室深入、细致、扎实摸排收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做好登记工作。
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始终贯彻严打方针,加大“打伞挖根”力度,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严管、严控,重拳出击,决不手软;确定打击重点,确保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涉黑案件优先办理,结合刑事速裁和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的交接工作,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高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