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方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大队长李明山决定,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韩毅,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灏,吕梁市交警支队总支委员政工科长孙乃勤,县委组织部部长孙淼焱,组织部副部长崔志刚,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灏副县长主持。会上,县委组织部部长孙淼焱,代表方山县委宣布方山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的人事决定:由李明山同志任方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其后,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韩毅对李明山大队长从警以来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李明山大队长提出了“三个新”的要求:一是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岗位。二是搞好衔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承担新职能。三是大胆开展工作,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把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带到新岗位,履行新使命。
王灏副县长指出:一支队伍的辉煌是每个人的骄傲,他代表局党委对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和全体民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齐心团结,合力共事,要严于律已,廉洁从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中层以上干部要全力配合李明山大队长开展好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各自工作领域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
最后,李明山大队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对上级领导的忠告提醒,“听在耳中,记在心里,落实到以后的行动中”,以新岗位作为新起点,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为方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